各相关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18〕12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卫财务〔2019〕33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告知承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卫财务〔2021〕18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第四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卫财务函〔2023〕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立医疗机构资产负债率情况,经研究,现就河南省肿瘤医院等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
(一)PET/MR及PET/CT
同意河南省肿瘤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各新增配置1台PET/MR。同意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林州市人民医院等8家单位各新增配置1台PET/CT。同意开封市中心医院延期配置1台PET/CT(详见豫卫财务〔2020〕28号批复)。
(二)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同意许昌市中心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8家单位各新增配置1台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
(三)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
同意开封市肿瘤医院新增配置1台伽马刀。同意郑州人民医院、许昌市中心医院、社旗县人民医院等6家单位各新增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同意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详见豫卫规财〔2011〕193号批复)、新野县人民医院(详见豫卫规划〔2013〕33号批复)各更新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乙类)。同意鄢陵县人民医院(详见
豫卫财务〔2020〕28号批复)延期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乙类)。
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有效期为2年,逾期未装备的,配置许可自动失效。设备购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配置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大型医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更新设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资产处置手续。严禁公立医院采取合作分成等形式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二、社会办医疗机构
同意兰考第一医院新增配置1台直线加速器。同意郑州全景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林州红旗渠医院各配置1台PET/CT。同意南阳南石医院新增配置1台伽马刀(全身)。
以上社会办医疗机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有效期为18个月,逾期未装备的,配置许可自动失效。设备购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配置许可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豫卫财务〔2021〕18号文件要求加强现场监督审核。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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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电话:4000-211-357
一、提交您的预约信息(微信或表单)
二、工作人员在30分钟之内回复您
三、按照安排好的时间到医院检查
一、检查费用到医院再交
二、因为预约人数较多请提前2-3天预约
一、PETCT是一项特殊的检查,需要根据检查人数提前配置药物,请务必预约,切勿盲盲目前往医院,没有预约,到了医院也无法做检查
二、药物有半衰期,过期药物会失效,请务必按预约的时间到达医院。
三、如不能按时检查,请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我们取消您的预约
① 在检查前一天禁酒、禁做剧烈运动或者长时间运动,进清淡饮食;
② 到医院进行PETCT检查前,需带齐资料(病史记录、有关情况、影像学检查资料如CT、MRI、ECT等)备查;
③ 检查前需要禁食6小时,即空腹六小时才可以做检查,只能少量喝水。 避免服用高糖类物质,禁饮含糖饮料,糖尿病人正常用降糖药 或胰岛素;
①检查前排空膀胱,排尿时尽量避免尿液,污染体表和衣裤。
②petct检查前,被检者在注射显像药物后应保持安静,不要走动不说话,可以少量饮水。
③药物注射前后1小时保持放松体位及休息状态,注意保暖,进入检查室时,受检者取下身上佩戴的金属物品。
① 尽量多喝水,以利于注射显像剂的代谢而排除体外,一般2-3个小时后,可以将注射到人体的显像剂残留通过尿液全部排除干净;
② 检查后6个小时内建议最好不要接触孕妇和婴儿;
③ 检查后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向PETCT中心的医务人员说明情况,以便医务人员及时做出处理。